我國目前的規定禁止金融機構和交易平臺進行比特幣的買賣和交易行為,違反者將會被下架APP或吊銷營業執照。然而,并沒有禁止個人之間的比特幣交易。但是,如果有人利用比特幣從事洗錢、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就會涉嫌相應的刑事犯罪,必須接受法律制裁。國家多次提醒投資者,比特幣屬于投機工具,沒有任何實質價值,不適合觸碰。2013年,央行、工信部、銀監會、證監會及保監會聯合發布《關于防范比特幣風險的通知》,說明比特幣雖然不能作為真正意義上的貨幣,但可以作為虛擬商品。此外,比特幣的交易記錄公開透明,利用P2P網絡確保了支付系統的去中心化特性,并通過密碼學設計確保了交易的安全性和匿名性。然而,比特幣總數量非常有限,并不依賴于特定貨幣機構的發行,且總數量將被永久限制在2100萬個。另外,2021年6月,薩爾瓦多通過了比特幣成為法定貨幣的法案,成為世界上首個賦予數字貨幣法定地位的國家。此外,中國人民銀行也發布通知指出,虛擬貨幣并不具有與法定貨幣同等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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