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來說,在2021年5月18日晚間,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中國銀行業協會、中國支付清算協會共同發布了《關于防范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公告》,明確表示有關機構不得開展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業務,提醒消費者警惕虛擬貨幣交易所可能導致的財產和權益損失。
因此,投資者應在進行數字貨幣投資之前充分了解項目的風險,包括投資人、投資機構、鏈上活躍度等信息,而不是盲目跟風或者誤入資金盤。投資行為必須謹慎,投資有風險。最新的業務變化請以中國官方部門發布的公告為準。
具體來說,在2021年5月18日晚間,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中國銀行業協會、中國支付清算協會共同發布了《關于防范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公告》,明確表示有關機構不得開展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業務,提醒消費者警惕虛擬貨幣交易所可能導致的財產和權益損失。
因此,投資者應在進行數字貨幣投資之前充分了解項目的風險,包括投資人、投資機構、鏈上活躍度等信息,而不是盲目跟風或者誤入資金盤。投資行為必須謹慎,投資有風險。最新的業務變化請以中國官方部門發布的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