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穩定貨幣發行人的最低股本支付要求改為2500萬港元或穩定貨幣流通的1/100面值
據火幣HTX報道,香港金融管理局和財庫局在香港實施穩定貨幣發行人監管機制的立法建議咨詢總結中表示,穩定貨幣發行人需要持有足夠的財務資源,以妥善處理其業務運作中形成的市場風險、運營風險、技術風險等風險,但考慮到市場反應后最低股本支付要求為2500萬港元或其穩定貨幣流通量的1%,以較高者為準。然而,財務管理專員在必要時保留對額外資本要求的靈活性和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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