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金色財經消息,在國內相關部門、駐泰國使館以及泰國執法部門的積極協助下,公安部“獵狐行動”工作組成功將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的重大經濟犯罪嫌疑人張某某從泰國引渡回國。該案是 1999 年中泰引渡條約生效后,中國從泰國引渡的首起經濟犯罪案件。
據悉,自 2012 年起,以犯罪嫌疑人張某某為頭目的 MBI 集團借助發行虛擬數字貨幣的手段,要求參與者繳納 700 元至 24.5 萬元人民幣不等的費用以獲取平臺會員資格,并以高額返利為誘餌,將發展會員數量和投入資金數量作為計算報酬的方式或返利依據,實施網絡傳銷違法犯罪活動。該集團共發展會員超千萬人,涉案資金超過一千億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