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投資者李京因杠桿交易損失近20萬元,尋求法律救濟卻無果。案件引發了對虛擬貨幣風險的再次關注,也暴露了虛擬貨幣市場的一些問題。同時,在監管部門發布的《關于防范虛擬貨幣非法集資風險提示》中,呼吁大家謹慎對待虛擬貨幣投資,避免陷入非法集資、傳銷、詐騙等風險之中。對于虛擬貨幣的看法和親身經歷,歡迎留言參與討論。摘要:當地一審法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216條的規定作出判決,因為李京與HB公司約定的仲裁條款已經生效的裁定書確認有效,所以本案糾紛應當由仲裁機構仲裁,法院沒有主管權,因此駁回原告李京的起訴。...
投資虛擬貨幣爆賠20萬!為什么法律無能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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