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無能為力!投資虛擬貨幣血本無歸,20萬損失難以追回》摘要:當地一審法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216條的規定作出判決,因為李京與HB公司約定的仲裁條款已經生效的裁定書確認有效,所以本案糾紛應當由仲裁機構仲裁,法院沒有主管權,因此駁回原告李京的起訴。...
在上一期文章中,我們介紹了一位投資者因投資蒂克幣而血本無歸,法院也無法幫助他追回損失的案例。這引起了大家的熱烈討論,許多人認為主流貨幣如比特幣或以太坊是無風險的投資選擇。但是,我們接下來要介紹的案例將告訴大家,投資虛擬貨幣也存在巨大風險。
李京是一位虛擬貨幣投資者,自2013年起在HB網進行虛擬貨幣交易。然而,由于市場波動和操作時機不佳,他只賺了一些小錢。不甘心的李京轉向了杠桿交易,希望能夠獲得更高的回報。然而,他最終在杠桿交易中損失了近60個比特幣和將近1000個以太坊,價值約22萬元。
面對這樣的損失,李京決定起訴HB網,要求賠償損失。然而,被告公司卻以用戶協議中的仲裁條款為由拒絕受理法院審理,要求通過仲裁解決糾紛。最終,法院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裁定本案應當由仲裁機構解決,無法受理。
這樣的案例引發了人們對虛擬貨幣投資的思考。2018年,中國多個監管部門聯合發布了《關于防范以“虛擬貨幣”、“區塊鏈”名義進行非法集資的風險提示》,提醒公眾虛擬貨幣市場存在著非法集資、傳銷和詐騙的風險。
這個案例給我們帶來了深刻的警示,投資虛擬貨幣并不代表風險就會消失。對于虛擬貨幣,您有何看法或經歷?歡迎在評論中分享您的觀點。